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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低保政策真是好,就像是给困难户发工资,我家每个月能领到200元生活费。”家住广丰县丰溪街道塘墀居的陈红英感激地说。几年来,为切实改善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我县已经四次调整了低保保障标准,人均补差五年翻了一番,城乡低保为困难群众撑起了一片晴空。
近年来,我县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不断加大财政支出力度,保障水平随之攀高。县财政配套资金从每年十几万元增加到现在的260多万元;低保保障标准作了4次调整,城市低保从最初的95元增加到160元;人均补差由2002年的40元提高到80元;使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得到了实惠。据统计,2002年至2006年该县累计发放低保金3574.82万元。目前,我县城市低保对象6595户,11812人,占非农人口的7.8%;享受农村低保的家庭12804户,共18096人,占农业人口的2.87%,实现了应保尽保。
与此同时,我县在养老、住房、医疗等方面加强了对孤寡老人和困难家庭的保障力度,构建了一道全覆盖的“爱心网”。如今,在该县农村,建的最漂亮的房子就是敬老院,22座新楼掩映在各乡的青山绿树之中,五保老人供养率达100%,其中集中供养率达80.2%。由政府投资、房管部门负责落实的200套廉租房和560套经济试用房,让困难群众居有其屋。
“看病贵、看病难”是困难群众的一块“心病”。民有所困,我有所助,今年人县落实城乡医疗救助配套资金150多万元,为3515人发放了医疗救助经费45万元,为五保对象2360人免费办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每人每年120元医疗救助经费;同时从2007年起城乡低保对象实行“零起付”,并提高了封顶线;救助病种也由原来的6种增加到12种,救助比率在原基础上再提高10%,这些惠民措施有力地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周红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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