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因公出国(境)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外侨办出台五条措施,进一步严肃因公出国纪律。一是认真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因公出国(境)工作的方针政策。因公出国(境)必须按照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严格执行关于出访任务、团组人员、出访国家和地区、在外停留时间、领导干部出访次数等方面的有关规定。严禁借机公费旅游。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出访的计划性。从2006年起,各地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于上一年年底制定出下年度出访的总体计划,计划要明确出访任务、时间、团组规模、领队等,严格控制计划外出访。凡不按规定报送年度出访计划的单位,将暂缓受理出访请求。三是落实出访情况报告报送制度。所有因公出访团组,出访回国后,都要上报出访情况报告,要落实和巩固出访成果。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督。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在每年底以适当方式公布厅(局)、处级领导干部出访情况,增加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五是定期召开情况分析会。加强对因公出国(境)工作的宏观管理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新情况,研究新措施,解决新问题。加强对出访成果的检查,特别是对招商引资、外经、外贸类的团组要分类统计,进行考核和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