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解决有关领导干部在关键岗位长时间工作可能带来的各种弊病,近日,景德镇市出台了建设工程、土地交易管理和监督岗位领导干部实行交流轮岗制度。制度规定,分管建设工程、土地交易工作的县(市、区)政府副县(市、区)长任职不得超过5年,涉及建设工程、土地交易工作的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职不得超过3年,任职期满的领导干部要进行易地交流或本地轮岗。目前,该市已对市招标办、市重点办和市纪委执法监察室负责人进行了轮岗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