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长达二十五载的“七月高考”,今年改在6月进行。除了时间上的提前之外,今年高考
与往年还有哪些不同?近日,记者专门走访了我省教育部门———
■考生要测量体温
如何保障全体考生的身体健康,使考试顺利进行,成为今年高考工作的重中之重。
我省已全面部署,考生及监考人员均要建立健康状况登记表。考生须填报本人及其同住人员5月24日至6月6日每天的健康状况登记表,考生健康状况登记表还须有责任人签名,责任人应是考生家长、监护人或班主任老师等。
各类考试工作人员将在上岗前如实填写5月24日以来的健康状况登记表。考试前一天需测量体温,并在相应的证件上加盖“体温正常”印章,才能上岗。
考前考生、工作人员要测量体温,6月6日、7日下午均要进行体温测量。
我省教育部门还着重要求,所有的考点都要选择自然通风(不使用空调)、卫生条件好的地方作为考试和工作场所,并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对考场、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每天进行区域消毒。每个考区还要准备1个预备隔离考点,每个考点要预备2~3个教室作为备用的隔离考场,并预备相应的监考人员,以便在突发情况下考试仍能顺利进行。
■高考志愿填两次
今年我省的高考录取志愿分两次填报,安排第二次填报志愿,其目的是让考生在信息透明、考虑充分的情况下作出明确的选择。提高录取考生的报到率。
第一次是6月10日~16日,考生估分填报“提前本科”、“提前专科(省外艺术专科)”、“第一批本科”和“第二批本科”共四个录取批次的志愿。
第二次是7月25日~28日,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二级学院(本科)”、“提前专科(航海、公安等)”、“第一批专科”和“第二批专科”共四个录取批次的志愿。
■体检有了新标准
今年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和残联联合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代替实行了多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更多地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
《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与原来的《体检标准》不同点主要有:进一步放宽对患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的录取要求。除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的考生,高校可以不予录取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其他学习,录取时一般应不受限制。对考生因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而限制录取的专业进行了调整。对不影响专业学习的疾病或生理缺陷,但今后对在该领域内就业可能有影响的,提出不宜就读专业的指导性建议,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报专业。对视力、肝功能不正常等情况的考生,高校可限定部分专业不予录取。对肢体残疾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拒绝录取。
■凭准考证领档案
实行网上录取后,高校在校内通过远程网进行录取,录取考生的主要信息材料都包含在电子档案中,纸质档案已成为考生的辅助材料。所以,以前采用的考生纸质档案的管理和传递办法已不再适宜。我省从今年开始对考生纸质档案的管理及传递办法进行改革,考生纸质档案由各县(区、市)招考办保管。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凭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准考证原件到县(区、市)招考办领取自己的档案,报到时自带上交学校招办。
招生部门提醒考生注意的是:在考试之后保存好准考证,领取自己的档案时需出示。
■查核考分有范围
今年我省仍然允许考生申请查核考分。考生在得到高考成绩信息后,如有怀疑可到报考的县(区、市)招考办申请查分,时间为6月26日至28日。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查核考分仅限于查核考生答卷是否有漏改、分数有漏登、漏统或误统的情况,而对于试题评分的宽严度等问题则不属于查核的范围。
■自主招生选人才
考试成绩不再是录取的惟一标准。恢复高考25年来,“分数面前人人平等”这个口号曾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分数第一”、“分数至上”也给不拘一格选人才带来负面影响。今年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培养教育创新人才,促使教育创新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发展,教育部决定在全国22所高等学校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使考试评价和选拔录取方式趋于多元化。
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控制在试点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由试点学校及有关省级招办单独公布,并报教育部备案。
(刘宏)(责任编辑: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