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江西频道4月29日电(刘洁 喻建平)江西新干一银行保安姜佐云,“顺手牵羊”获取一客户银联卡后,秘密窃取卡内存款。当地人民法院日前以盗窃罪判处姜佐云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
据调查,姜佐云原系当地粮食部门职工,下岗后受聘于中国银行新干支行保安,一念之差,保安成了小偷。
2007年12月11日上午,客户洪某持银联卡来到中国银行新干支行找营业部章某办理股票账户开通业务,章接受委托后代为洪某保管银联卡,章某因忙于其他业务,将其保管洪某的银联卡和一张写有卡密码的纸条随手放在营业厅大堂经理办公桌上,恰好被营业厅保安姜佐云发现,姜顿起歹念顺手将这张卡私藏起来。
次日,姜持这张卡和留有密码的纸条在中行新干支行营业部自动取款机上查得帐户上有余款16000余元,便在2007年12月16日晚11时持卡在一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分七次取走洪某存款16000元藏于家中。12月29日,洪某发现帐户突然少了16000元,随即向警方报案。章某也及时调取录像资料发现是姜所为,姜才承认是自己拾得这张卡后盗取了现金16000元,并立即将赃款通过章某还入洪某帐户。 法院审理认为,姜佐云在拾得他人银联卡后,秘密窃取现金,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属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积极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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