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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江西分社党组成员
副社长、总编辑、高级记者

  1969年11月出生于赣东北一千年古镇河口;1993年毕业于南昌大学中文系,同年进入新华社江西分社任记者;2000年起,历任新华社江西分社采编室副主任、副总编辑、常务副总编辑;现任新华社江西分社党组成员、业务副社长、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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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的新闻采访权不容侵犯
 www.jx.xinhuanet.com  2007年12月26日 18:45:35   稿件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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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记者赵鹏 余孝忠) 毒打《重庆商报》女记者罗侠的行凶肇事者现已归案,正被依法处理。肇事者应当受到社会的谴责,法律的惩处,新闻媒体的新闻采访权不容阻碍和侵犯。

    行凶者毒打正在采访的女记者罗侠的不法行为,既是对记者人身权利的侵犯,更是对记者新闻采访权的践踏。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新闻传播与社会公众生活息息相关,舆论监督是党和人民赋予新闻工作者的崇高职责。新闻单位行使舆论监督就是行使人民的民主权利,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全社会的支持。保护记者的采访权,就是保护正义的监督权、公众的知情权和人民的民主权利。

    引人关注的是,记者罗侠的遭遇并不是偶发事件。近年来,各地粗暴干涉、无理阻挠、百般刁难记者采访,甚至对记者进行人身殴打、破坏损毁记者采访设备的事件时有发生。为什么此类事件再三重演?为什么有些行凶肇事者气焰嚣张,无所顾忌?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有些事件并没有得到公正的处理;有些肇事者并没有依法受到应有的处罚;对触及“痛处”的新闻采访,有的地方和部门更是明里暗里纵容和支持阻扰采访的行为。这种情况不容再继续下去了。

    阻碍和践踏记者正当采访权益,甚至侵犯记者人身权益者,对此类事件处理不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者,都应通过舆论予以曝光和谴责,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追究和惩处。在女记者罗侠被打事件处理中,重庆市警方雷厉风行,并郑重承诺“不管涉及到谁,不管后台多硬,要一查到底,严惩肇事者”。这种作风和鲜明态度值得称赞。

    在当前治理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惩治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的斗争中,舆论监督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许多记者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敬业精神,不畏艰险,深入采访,写出了一篇篇针砭时弊的新闻力作。他们的工作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尊重和支持。各地和各有关部门有责任对记者的正当采访活动予以配合和支持,对记者正当采访权益加强保护,严肃认真查处侵害新闻工作者正当权益的事件,为新闻媒体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完)

    (播发时间 2001-11-01)

(责任编辑: 蓝天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