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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江西分社党组成员
副社长、总编辑、高级记者

  1969年11月出生于赣东北一千年古镇河口;1993年毕业于南昌大学中文系,同年进入新华社江西分社任记者;2000年起,历任新华社江西分社采编室副主任、副总编辑、常务副总编辑;现任新华社江西分社党组成员、业务副社长、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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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清白者背“黑锅”
 www.jx.xinhuanet.com  2007年12月26日 18:45:35   稿件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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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余孝忠) 最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检委对经核查情况不实的来信举报进行内部通报,澄清事实,以正视听。被举报人对党组织如此支持干部、爱护干部的举措致谢叫好。

    一些地方和单位的纪检部门查处举报案件,举报属实就查处,不属实的举报往往不了了之。对于被举报人来说,虽然组织上了解他的清白,但由于被举报造成的不良影响却难以消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检委对不实之词及时了解核实,及时通报,一方面增强了干部与腐败现象做斗争的信心,另一方面也起到了警示作用。

    有的地方和单位确有这样一些人:道听途说,捕风捉影,利用党和政府开辟的信访渠道,行造谣中伤他人之事。情况不实的举报信满天飞,也困扰了党和政府的纪检监察部门。一封情况不实的匿名举报信,举报人只要花上几毛钱贴一张小小的邮票,纪检、监察干部往往就要忙上许多天。不实举报的危害不可小看,它能够打击被举报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也会使一个地方或部门正常的工作秩序受到影响,对正常的信访工作也是一种干扰和破坏。因此,不能让这种“恶意举报”大行其道。

    党和政府敞开信访大门,是为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构除了对举报属实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之外,对不实的举报经核实后也需要作一个结论,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内部通报。这不仅是为被举报人卸下“黑锅”、挽回“面子”的问题,关键是还事实一个本原,还干部一个清白,让干部放下包袱全身心投入工作之中。同时,这也是防止利用举报陷害他人行为的一种好办法。

    用好的工作作风保护、支持作风好的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检委的这种做法值得肯定。(完)

    (播发时间 2001-10-29)

(责任编辑: 蓝天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