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调高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

www.jx.xinhuanet.com   2008年01月03日 11:08:15   稿件来源: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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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年1月1日起,南昌调高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标准,一类地段由2006年的3900元/平方米调高到4600元/平方米。也就是说,以后在南昌买房子,可以享受半价契税的范围又扩大了。

    2008年1月1日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和登记备案时间均在此之后),凡在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红谷滩新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英雄经济技术开发区、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同时具备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右表中价格标准条件的住房为普通商品住房。

    标准调整后,一类地段比2006年的标准上调了17.9%,二类地段上调了16.67%,三类地段上调了40%。另外,此次调整增加了英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标准。(记者 刘媛)



(责任编辑: 周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