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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因公外出和开展政务活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近日,上栗县制定下发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请假报告制度》,对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因公外出和各单位开展政务活动提出了“两必请、一报告”的具体规定。
“两必请”即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因公外出或因事不能正常到岗,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凡举行全县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指定领导本人参加的不得随意请人代替,因故确实不能参加的,必须向会议承办单位请假。“一报告”即各乡镇、各单位举行重大活动、开展重要工作,必须向县分管领导报告。《制度》对请假报告的具体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实行分级管理。
《制度》还将对三种行为实施严格追究,即对无故不履行请假报告手续、擅自离岗的;超期不及时返回工作岗位的;开展重大活动、重要工作不及时报告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并按党纪政纪予以处理。(谢卫荣 李家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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