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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两院)录用优秀法律人才,我省财政日前下达了2006年、2007年两院同意考录优秀法律人才补助经费700万元,重点用于考录人员困难补助、上岗培训和司法考试培训。
近年来,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由于退休、离岗、外流等原因,全省优秀法律人才流失严重。2006年,我省面向社会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录优秀法律人才,并规定2006、2007年两年内法、检两院每年各考录200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安排到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缓解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并对新考录的优秀法律人才实行特殊优惠政策,招录到岗的优秀法律人才,三年内按照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发放偿还助学贷款补助,每人将获补助21600元;人员录用后,对其尚未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省法院和省检察院组织集中培训,所需培训经费,均由省财政专项安排。与此同时,被录用的人员中,具备法律研究生学历,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表现优秀的,可以推荐为基层人民法院副院长、基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人选。(任顾红 阳丽 记者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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