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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公安部科技局专家组验收,新余成为全国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试点工程中第一个通过检查验收的城市。 2005年10月,新余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试点城市。按照“空中有监控、地面有巡逻、出城有卡点、社区有联防、室内有技防”的治安防控思路,全市共投入资金4100万元,建成一级监控平台1个、城区二级监控平台7个,社会公共部分共安装摄像头444个,动员社会力量投入经费2430万元,建立监控室271个,安装报警器1073台,安装视频摄像头4419个。城市治安防控安上了“天眼”,可以实时掌握社会面上治安动态。同时,实行“空中巡逻、接力跟踪、重点监控、办案倒查、锁定证据”等新的警务技战术,提高了防控能力,出警时间由过去城区5至7分钟提高到2至3分钟到达,大大提高了现场抓捕率。 据统计,该系统从2007年10月9日18时正式投入运行以来,通过监控系统发现并盘查嫌疑对象500余人,发出出警指令600多次,查破各类违法犯罪案件250余起。总发案数与上年同期相比降低49.3%,街面犯罪发案数降低51%,破案数增长29.3%。在由《千龙网》等网络媒体发起的全国十大最具安全感城市评选活动中,新余市排名第六位。 (李细苟 邓爱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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