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4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黄建文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免去康为民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三、免去熊春安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任命黄永茂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五、任命张勇玲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