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记者从宜春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该市通过土地开发项目,对城镇建设依法所占用的448公顷耕地进行了补充,从而连续8年实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宜春市大力规范土地利用行为,制订了科学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村庄兼并和改造,有效地解决了老村庄闲置浪费耕地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全市完成旧村改造规划编制村庄共有6200多个,改造村庄920个,新增建设用地2600余亩。
宜春市本着“占一补一”的原则,积极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使占用耕地得到了有效的补充。今年,全市共组织申报国家立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8个,面积8379.5公顷,增加有效耕地面积372.86公顷。该市还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政策,把耕地保护列入各县(市、区)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全市基本农田面积保护率不低于85.5%。(吴剑 胡光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