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出台全国首部湖泊总磷单项污染物防治地方性法规
鄱阳湖防治磷污染有法可依
11月30日,江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江西省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针对湖泊总磷单项污染防治制定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也是我省以“小切口”立法解决鄱阳湖总磷污染问题的重要尝试。
近年来,鄱阳湖水质呈持续改善趋势,但成效仍不稳固,主要原因是总磷指标不达标。对此,我省高度重视,持续加大对鄱阳湖总磷污染的治理力度,提出“到2030年,力争鄱阳湖总磷平均浓度达到湖库Ⅲ类标准”的目标任务。
为破解治湖困境,统筹形成防治合力,我省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及其职责范围,进一步理顺省级与地方、部门与部门、流域与重点区域之间的关系,着力解决部门间职责重叠、交叉、空白等问题。
据了解,《条例》从我省实际出发,确立了减少外源污染、控制内源污染、加强污染治理与修复的防治思路,突出鄱阳湖流域滨湖地区的重点管控,并首次对阳台露台洗涤废水直排问题、鄱阳湖流域含磷洗涤剂使用问题作出规定。
据介绍,总磷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加强顶层设计,我省对近年来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提炼,上升为法规条文,为依法科学保护鄱阳湖流域提供法治保障。(张林霞 记者 邹佳伶)
【纠错】
【责任编辑:王凯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