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8月15日电(赖星)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广袤的江西拥有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绿水青山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为守护江西绿色生态,江西省公安机关近5年来,以雷霆万钧的打击力度,先后组织部署“昆仑”“清风”“清河”“鄱湖护鸟”“长江禁渔”等系列专项行动,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全面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共破刑事案件2.38万起,为护航生态文明建设、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贡献了公安力量。
履职尽责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
江西省公安机关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打击犯罪职能,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取得明显效果。
在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方面,开展“清水蓝天”“危废三年整治”等专项行动,严打非法排污、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非法冶炼等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侦破环境污染刑事案件483起。其中,侦破41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环境污染案件,5起污染环境案件被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等部门评为典型案件。
在整治非法采矿乱象方面,紧盯砂石资源、瓷土、煤矿、金矿等重要资源,以“春雷”“夏季行动”为抓手,主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侦破非法采矿案件1220起,其中,侦破涉稀土案件156起,涉锂矿刑事案件61起,有力地维护江西省矿产资源安全。
在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方面,深入推进“清风”“清河”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侦破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非法捕捞、非法采砂案件1.6万起。长江、鄱阳湖涉渔发案率明显下降,坚决遏制以往破坏候鸟资源犯罪频发的势头。组织开展了打击破坏古树名木专项行动,侦破案件14起,查获涉案古树名木109株,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
改革创新构建江西特色的警务运行机制
2021年,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决定,将原来分散在各警种的生态环境、森林资源、生物安全和长江大保护等领域犯罪侦查打击职能全部划归森林公安局管辖。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顺应形势变化,主动参照省厅模式,优化调整人员和工作职能。全省森林公安力量更加集中、职能更加专业,成为具有江西特色的公安机关保民生、护生态、促发展新型警种。
按照“省级主责、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的总体思路,创新警种协调联动和派出所支撑机制,形成“专业带动、全警行动、部门联动、群众发动”的工作格局。开发列装全省公安食药环知水森信息化勤务工作平台,构建省市县三级森林公安的“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实现了“一盘棋调度、一张图作业、一体化运行”的“1+2+3”信息化勤务运行模式。充分发挥科技赋能效应,依托视频监控、雷达监测和无人机对长江、鄱阳湖开展常态化巡查监控,创新建立水域智能综合防控体系。
协同共治打造护航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

江西省公安机关坚持靠前担当、协同治理理念,建立完善内部协作和外部联动的护航生态文明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积极建立跨区域警务协作机制,深化与江苏、福建、浙江、安徽等省警方的区域合作,签署《闽赣森警战略合作协议》,与浙江省市食药环侦部门就深化跨省线索移交、集群打击、调查取证等区域协作达成意向;推动彭泽县与安徽省宿松县、望江县公安局及长航九江分局签署“一江两省三县四警”警务协作协议,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凝聚了执法合力。
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林业、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联合下文,进一步理顺江西省打击环境污染、矿产资源、农用地、森林资源等违法犯罪的协同配合和部门分工,明确在联勤联动、联合督导、联合培训加强协作,生态环境行刑衔接机制得到进一步强化。针对案件侦办中碰到的法律难题,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共同出台政策性文件,有效解决办理污染环境案件执法司法和检测鉴定难题。对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漏洞、执法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改善监管建议,向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发出公安提示函450余份,并跟踪问题的执行落实,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下一步,江西公安机关将按照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主动靠前、挺膺担当,勇于开拓创新、敢于攻坚克难,切实保护好江西的绿水青山、蓝天净土,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江西篇章贡献公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