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南昌市拿出800万元支持电商发展
最高给予不超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记者从政府部门获悉,南昌市出台《2021年南昌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2021年南昌市将拿出800万元(2021年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400万元,县区配套400万元),支持直播电商、社区电商等新业态。
据介绍,《细则》提出了南昌市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协同发展的工作方向。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支持的方式,加快推进电子商务的普及和应用,鼓励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手段,开拓市场、扩大销售,大力发展直播电商,大力发展线上经济,鼓励和引导新经济的快速发展。
其中,对符合《南昌市国内知名电子商务企业认定标准》,并在南昌市落户的国内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并在南昌市注册登记纳税,承诺经营期限在5年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引进网红经纪公司(MCN)。
全力支持电商平台建设。对本市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和市外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在本市设立全国性总部或结算中心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此外,MCN机构独家签约3名以上主播(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养老、医疗保险的),且每名主播年带货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奖励。扩大电商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分别给予园区运营管理单位(行政事业单位除外)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分两年拨付,第一年按50%奖励给予奖励,次年复检合格的,再拨付剩余50%奖励资金。
记者注意到,《细则》对电子商务进农村和社区也提出了相应的支持。对在南昌市总投资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农村电子商务项目或农村电商站点(农村快递服务网点)数不少于20个的运营企业,按照与项目有关的当年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记者 高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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