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注新华网

关注头条江西
图集
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明确2020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不低于每人830元,比去年增加60元。
按照通知要求,2020年我省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不低于每人83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在2019年的基础上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个人缴费标准在2019年基础上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2020年已按250元标准缴纳个人参保费用的,差额30元部分,在缴纳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费用时一并补缴。
与此同时,我省财政对城乡困难居民和高校大学生按个人缴费标准给予补助。城乡困难居民包括: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成年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城镇已失业又未纳入职工基本医保的14类退役士兵,以及脱贫攻坚过渡期内其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城镇贫困人口。(记者刘佳惠子)

加载更多
-
大数据"坑熟客",技术之罪需规则规避
2018-03-02 08:58:39
-
高质量发展,怎么消除“游离感”?
2018-03-02 08:58:39
-
学校只剩一名学生,她却坚守了18年
2018-03-01 14:40:53
-
有重大变动!骑共享单车的一定要注意了
2018-03-01 14:40:53
-
2018年,楼市会有哪些新变化?
2018-03-01 09:01:20
热帖
本网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