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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政府、省安委办分别印发《关于成立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的通知》《江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工作制度》,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明确工作制度和推进机制,推动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实施。
省政府明确,由省安委会负责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工作,并成立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由相关省领导担任组长。
根据工作制度,工作推进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三年行动,提出全省安全生产和三年行动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定期研究解决三年行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下级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落实重点工作,制定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细则;协调深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以最严格要求落实责任,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
据悉,工作推进组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为保障工作推进组高效、有序运行,已建立工作例会、工作专班、联络员、分析通报、媒体曝光、举报奖励、巡查考核、约谈问责等八项制度,统筹协调推进三年行动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记者卞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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