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2019年度市博士科研创新中心申报启动
申报成功可获20万元资助经费
近期,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南昌市博士科研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去年设立首批10家博士科研创新中心基础上,组织开展2019年市博士科研创新中心申报工作。
《通知》规定,凡在南昌市境内注册的各类企业、经济园区、产业园区、留学人员创业园,以及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均可申报博士科研创新中心。申报企事业单位还应具备下列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科研实力;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拥有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团队,能提出理论创新、技术先进的博士科研项目。同时,建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技术中心的企事业单位可优先设立创新中心,优先支持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装备等领域企业申报创新中心。
在申报流程方面,具备条件的单位可根据隶属关系向县区(开发区、新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提出设立市博士科研创新中心的申请;县区(开发区、新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进行初审,并将通过的申报单位申请材料于2019年12月15日前报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议,符合设站条件的授予其设站资格。在资助标准方面,新批准设立的博士科研创新中心可获20万元科研资助经费,在首位博士进、出中心时分两次拨付;新招收的博士研究人员资助科研经费5万元,在进站考核、中期考核合格后分两次拨付;对完成开题的博士研究人员发放每人每年3万元生活补助,累计总额不超过6万元。
记者了解到,2018年以来,为大力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努力构建南昌市博士后工作三级管理体系,南昌市在申请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基础上,参照博士后制度,创新设立市级博士科研创新中心。目前,全市首批共有10家企事业单位设立了博士科研创新中心,涉及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多个产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增添了新动能、提供了新动力。(记者 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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